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做好电子导游证核发下放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网站 lyj.hunan.gov.cn 时间:2018年01月15日 【字体:
  

湘旅发〔20183

 

 

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

做好电子导游证核发下放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旅游局(委、办):

本着便民利民宗旨,服从深化“放管服”改革需要,根据《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并按照“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的工作要求,现就我委下放电子导游证核发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省导游证核发工作以委托的形式下放至各市(州)旅游管理部门行使,各市(州)不得再行委托。

2.受委托的旅游管理部门要按照《旅游法》、《导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旅游局“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的要求,围绕“责权利一致”原则,依法承担管理服务责任,认真履行监管服务职责,健全日常管理工作制度;积极协商编制、财政等部门,进一步落实人员编制、办公经费和设备场地等,切实做好导游员管理和电子导游证换发工作。

 

附件:1.电子导游证卡打印机适配型号和导游身份标识式样

及参数下载地址:http://help.12301.cn/category/系统

使用常见问题答疑/导游身份标识打印相关问题/

2.《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换发电子导游证相关事宜

的补充通知》(旅办发[2017]135号)

 

 

 

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115

 

 

 

 

 

 

 

 

 

 

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81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