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旅游局、省直管县旅游局:
为贯彻全省旅游大会精神,我局组织对全省重大在建旅游项目进行统计调查,请各市州、县市区旅游局组织做好情况收集、核实、上报工作。
一、范围条件
上报的项目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一)符合《湖南省旅游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的发展重点和行动计划,在全省具有引领示范效应,有较强的带动性,具备打造成为世界级、国家级的旅游目的地、精品线路、品牌产品的项目;
(二)项目投资总额在10亿元以上,已完成规划、立项、土地、环评等审批手续,现开工在建,建设内容要与景区的建设直接相关;
(三)原则上有社会资本投入(引进战略投资者、银行贷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投入)。
二、填报内容
详见附表
三、相关要求
(一)此项工作是旅游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将作为安排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的基础性工作。请各市州旅游局、省直管县旅游局高度重视,积极认真组织上报。
(二)请各市州旅游局组织辖区内除省直管县以外的县市区的调查统计工作,对县市区上报的情况要进行初审,确保上报内容准确、真实、完整后统一汇总上报;省直管县旅游局自行审核后直接上报省局并报市局备案。
(三)请各单位于2016年8月12日17:30前将统计调查表(附件)填好上报至省旅游局产业发展处。
联系人:刘 鑫 0731-85604075
邮 箱:68119537@qq.com
www.388365.com办公室
2016年8月9日